庆元县以保护水资源、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环境为主线,以“监督员、保障员、巡查员、反馈员”的身份,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,推动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、水生态稳定向好,力争通过“河长制”实现“河长治”。
一是做好督导考核,当好“监督员”。构建“县—乡—村”三级工作体系,充分发挥249名河(湖)长、914名民间河长作用,明确各级河(湖)长责任分工。实行“党政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同”的责任体系,定期开展联席会议,突出河湖治理“一盘棋”,既实现问题共治,又规范全县河湖长制工作。截至目前,共上报河湖长制平台问题230个,核实重大问题44个、一般问题59个、轻微问题108个,均已完成整改。
二是强化两省联动,当好“保障员”。深化“全流域生态化治理”理念,激活福建省政和县、松溪县,浙江省庆元县两省三县互相聘任的河长作用,确保边界治理不留盲区。强化水质联合监测与预警、水环境污染排查、跨界违法行动整治等工作的开展,彻底解决边界不清、权属复杂,整治困难等问题,不断推动三县实现信息交流、资源共用。自协议签订起,共开展专项巡河护河等联合整治行动2次,发现问题7个。
三是加强日常巡查,当好“巡查员”。紧扣“一河一长、一河一策、一河一档”3条主线,创新“民间河长+政府河长+专业保洁”协作模式,实现河湖共治工作由“各自为政”到“齐抓共管”。通过集中巡河、常规巡河等方式,分层次、分重点对河流水库污染现状、非法占用河道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、排查、整治,确保河湖治理安全有效。截至目前,累计巡河3307次,发现并解决问题211个,问题处置率100%。
四是加大问题反馈,当好“反馈员”。充分发挥“人工+智能”的双向作用,以各级河长、重点水域布设的37个“天眼”为基点,以行政执法力量为辅助,密切关注河流的水质变化、污染源头以及生态状况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,建立问题整理、反馈、交办、跟踪制度,确保实现闭环管理。截至目前,累计交办问题3次,涉及点位12处。
(庆元县水利局 吴倩倩 胡柳平)